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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及港澳台

关于天津美术学院“2019年外国留学生校级奖学金”的公示
2019-06-13 16:12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外国留学生校级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综合评定,并于2019年6月12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7名留学生新生申请“新生奖学金”;5名在校生申请“优秀在校生奖学金”。

2019年留学生校级奖学金名单

备注:留学生部分人员同时为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候选人,优先入选政府奖学金,两项奖学金不兼得。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向学校国际交流处、纪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2019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监督电话:

国际交流处:26241505 纪检办公室:26241590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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