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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文件
津美行〔2016〕33号 签发人:邓国源
关于下发《天津美术学院国(境)外交换生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机关处室、其它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派出交换生的管理工作,经2016年6月16日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制定《天津美术学院国(境)外交换生管理办法》,请各单位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切实做好我院赴国(境)外交换生工作。
附件:《天津美术学院国(境)外交换生管理办法》
(此页无正文)
2016年6月20日
(共印3份)
天津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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