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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红色历史题材壁画创作艺术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2022-05-16 20:26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红色历史题材壁画创作艺术人培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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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红色历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壁画因其独特的公共性、群众性和绘画造型优势,能够很好弘扬中国共产党建党精神,让革命英烈的事迹再次广泛传播。其传递出的历史温度、精神力量,容易引起大众情感共鸣和内容认同。为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创作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艺术作品。为此我们进行了前期调研:1、引导和培养中青年美术家进行红色历史题材壁画创作是新时代赋予高等美术教育的使命和责任。2、各省市博物馆、革命纪念馆需要展陈高水准的主题壁画作品,城乡公共空间的品质提升,对高水准的壁画作品也有急迫需求。3、随着国家大力推进红色旅游景点的建设,人民群众对壁画艺术的欣赏,也需要更多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的壁画人才。4、天津美术学院和天津美术家协会有红色历史题材的创作成果和经验,无论是老一辈美术家秦征、沈尧伊、张京生等教授,还是近年红色题材创作颇丰的张耀来教授等,师资力量齐备,教学经验丰富。

为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满足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实施精品战略,把提高壁画作品质量作为重心,创作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作品。引领中青年美术家,以红色资源为创作源泉,围绕党在革命时期形成的建党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红岩精神、抗美援朝精神等伟大精神开展创作。聚焦红色精神谱系,表现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品格和英雄形象。通过以精美的构思,优美的造型、明亮的色调、充沛的情感,以现代审美,表达英雄气概。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创作原则,创作出更多优秀的红色历史题材壁画作品。以青春审美、青春创造,增强壁画艺术的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感染更多的青年人。用现代美感的形象作品,弘扬英烈精神,让红色精神熠熠生辉,展现信仰之美,推动社会主义文艺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于艺术培养全过程,推动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相辉映,提升作品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增强艺术表现力。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培养有较高理想抱负、有专业水平的一代壁画新人。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红色历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壁画因其独特的公共性、群众性和宣传优势,能够很好弘扬中国共产党建党精神。让革命英烈的事迹再次广泛传播。其传递出的历史温度、精神力量,容易引起大众情感共鸣和内容认同。为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创作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艺术作品。

(二)实施主体简介

本项目实施主体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自上世纪中叶开始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高等艺术教育的办学历程,1980年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实力雄厚的专业型高等美术院校,为我国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学院之一,在我国高等艺术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地位,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项目2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5个,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1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5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6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2个,天津市教学名师12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天津市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3部,天津市“十二五”规划教材8部;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艺术创作研究中心1个。在天津美术学院的发展历程中,学校一直努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与祖国共命运,与时代同频共振。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四个服务”发展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崇德尚艺 力学力行”的校训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中国特色、品质卓越、国际知名的一流美术学院。

(三)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培训周期定为2022 年7月15日至11月11日,整体培训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总时长120天,其中集中培训42天。具体安排为:

1.2022年7月15日,开班仪式;

2.2022年7月16日-2022年8月25日(无节假日),集中授课,包含理论课程、技能课程、采风考察、创作辅导等环节(期间根据疫情适时调整安排)。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天津美术学院

2.考察地点:相关红色历史发生地(根据防疫要求适时安排)。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中共党史知识》《红色历史题材壁画综述与赏析》《壁画构图法综述与实践》《全身人物写生技法与实训》《组合人物写生技法与实训》《浮雕技法综述与实训》《壁画材料与机理表现技法综述与实践》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创作报告、草图、方案、作品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培训成果

1.每人创作较高艺术水准的红色历史题材壁画一幅,合计创作30幅(每幅1.5x1.5米)。

2.在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开展出作品,同时召开专家学术研讨会。

3.编辑出版《红色历史题材壁画作品集》(包含作品、作者简介、创作体会,项目介绍、研讨发言等)。

(六)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张耀来

2.项目联络人:何元东

3.培训教师

序号

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及简介

1

张耀来

天津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2

何元东

天津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3

张福有

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国家一级美术师,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4

李明谦

天津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5

卢铁柱

天津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4.特邀讲座专家

1

贾广健

天津美术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2

杨德树

天津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3

吴长江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4

沈尧伊

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天津美术学院原教授

5

王书朋

天津美术家协会原副主席,天津美术家协会油画艺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6

张京生

天津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7

郑金岩

天津美术学院造型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8

于小冬

天津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七)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作品成果汇报展将于2022年10月份在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馆展出。

(八)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具体要求:

1.入选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学员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 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2.能保证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或当地管理部门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对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再录取。

招生范围包括: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主要针对于壁画艺术取得一定成果的创作者,从事壁画艺术教学的高校教师和专业人才,以及各画院、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等美术专业创作人员。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前30名。

2.录取结果于2022年6月30日,主办方对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天津美术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邮件7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录取学员不再通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5日- 2022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红色历史题材壁画创作艺术人材培养》”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扫描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电子版、扫描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复印件);

(4)业务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或课题研究等材料电子版、扫描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扫描复印件);

(6)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片6张(电子版、扫描复印件);

(7)代表性作品照片3-5件(电子版、扫描复印件);

(8)提供拟参加本项目培训的创作文字计划和草图照片3-5张((电子版、扫描复印件)。

1.上述(1)至(8)项材料均需要单位盖章后邮寄,无论录取与否,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所有作品必须标注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cm)-材料-创作年代;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按(1)—(8)排序后打包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xx单位-姓名-报名材料”,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应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事宜,保证学习时间。

2.联系及邮寄信息

(1)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项目组邮箱:Ahongselishi@163.com

(2)纸质材料快递(EMS或顺丰)至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天纬路4号(请备注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

(3)邮编:300402

(4)联系电话:王姝懿 18340321470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2 年 7月15日(早9:00-晚17:00,根据疫情情况和适当延后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天津美术学院 天纬路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1.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2.若学员学习期间未能完成规定学时、不能按时提交人才培养项目要求的作品,需全额退还所有经费;

(注:依据规定,学员乘坐交通工具为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或动车二等座,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费用由个人自理。此外,培训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姝懿 18340321470

张紫薇 15378784309

单位:天津美术学院

电话: 022-86354041

邮箱: Ahongselishi@163.com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天纬路4号

邮编:300402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Ahongselishi@163.com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学员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学员培训报到时应提供本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并确认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来自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或培训前去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与培训(报到时按照培训地疫情防控要求实施)。

2.培训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如身体出现异常症状须及时报告。如有疫情,学员听从学校防疫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说 明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天津美术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报到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执行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红色历史题材壁画创作艺术人材培养》承办单位天津美术学院所有。

图:天 津 美 院 壁 画 师 生 为 人 民 大 会 堂 天 津 厅 创 作 大 型 壁 画

图:天 津 美 院 壁 画 师 生 开 展 红 色 湖 南 考 察 写 生 活 动

图: 壁 画 师 生 为 天 津 市 重 大 历 史 题 材 美 术 工 程 进 行 壁 画 创 作

图:天 津 美 院 壁 画 师 生 为 天 津 市 滨 海 国 际 机 场 进 行 壁 画 创 作

 

附件【附件1学员报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同意脱产学习证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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