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中国文化艺术发展的蓬勃生机,展览策划已经成为一门新兴的专业,中国策展人的队伍不断壮大,策展与艺术史研究、艺术理论批评等相关领域的关系既密不可分,又从原有混沌的交织中逐步自立,策展有了与其他专业领域不同的自身课题,中国策展更有了在国际策展活动中走出自我道路,建构自我学术形象的文化紧迫性,为此,中国美协主席范迪安教授于2015年主持成立中国美术家协会策展委员会,并呼吁建立“中国策展学”,策展不仅与艺术展览相关,亦在不断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培训中国策展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展览策划学术体系,探讨中国策展所应坚持的文化立场、策划理念和方法模式等课题,坚持“双百”方针,在互联网和新媒体语境中,构建具有中国时代风貌的策展理念和学术定位,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将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策展理论自觉,增进文化自信,提高美术策展水平,突出研究性和学术性,以一批高水平青年策展理论研究人才和一批经典学术展览成果,助力中国文化艺术繁荣发展。
(一)项目主体介绍:
本项目由天津美术学院为承担主体,项目负责人为天津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艺术管理系主任范晓楠。
天津美术学院历史悠久,历史上名家辈出,在全国专业领域内具有突出的水准和影响力。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为我国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学院之一,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艺术管理专业设置于天津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该学院的发展可以上溯到上世纪50年代,起步于我校的美术史论课程教学。1960年曾组建美术史论班,培养了新中国第一批专门的美术史论人才。天津美术学院在11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与祖国共命运,与时代同频共振,一直致力于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面向未来,学校将进一步加快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中国特色、品质卓越、国际知名的一流美术学院。
(二)项目简介:
《新时代‘中国策展理论研究’人才培训》项目注重对学员“策展理论学术体系”的建构,使学员在策展理论研究方法上有更加系统地提升和锻炼,对策展史研究具有的宏观视野,对于策展行为建构并参与中国当代艺术的书写具有更加清晰和明确的认识。该项目紧密联系中国艺术的发展实际,不断审视策展在中国的现状,拓展文化视野的外延,聚焦策展学术的本体,从丰富的策展理念和实践方式中把经验上升为理论,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建立学术的体系。在具体策展实践中,激发学员对研究性展览的认识,突出研究性和学术性,构建更加具有时代引领性的学术展览策划体系,通过新的视角梳理中国美术史自身发展的逻辑。
(三)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培训总时长共90天,其中,集中培训30天。
具体培训安排:
2024年7月14日报到;
2024年7月15日至8月18日开班仪式、学员集中授课、交流参访、讲座研讨;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学员撰写研究论文;
2024年9月25日前提交结业论文。
(二)集中培训地点:
天津美术学院多媒体教学空间、北京大学中国当代艺术档案馆(798艺术区)
(三)课程设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当代艺术年鉴》的研究方法与价值、《面对当下美术馆展览策划的思考》、《在场者的荣光1979-2019 :艺术批评是艺术价值的发现,艺术史是艺术价值的确认》、《好展览的标准:从两篇关于艺术策展的文献谈起》、《策展在中国:如何启迪当代人的审美》、《策展就是生产一个新的观看方式》、《技术资本、艺术动物与积极野蛮:当代艺术与策展观察》、《在历史与当代的连接中寻找中国策展的路径》、《策展的历史与研究方法》以及授课期间举办专题性讲座研讨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集中培训成果占60%,完成研究论文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培训成果展示:
1.学员结业研究论文集结出版《中国策展理论研究文集》。
2.落地2个实体研究性展览,由优秀学员作为策展人策划,并编印《展览策划研究案例集》。
(六)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递补。
(一)项目负责人
范晓楠:天津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人文学院艺术管理系主任,艺术评论学者,策展人,清华大学博士,中央美术学院博士后,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学术委员,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当代艺术年鉴》编委,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第十五届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学术主持,主要研究领域为美术理论、艺术评论、展览策划、当代艺术思潮和视觉文化研究。著有《景观社会的图像: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欧洲绘画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血与肉的扭结:培根与英国当代艺术》(清华大学出版社,2021),在核心刊物和报纸媒体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持国家级项目和天津市重大项目多项,与国内外大型艺术机构合作,策划学术展览百余场,多年来作为学术主持为众多展览提供理论指导。
(二)授课教师
朱青生:北京大学艺术史教授,曾任国际艺术史学会主席。
王端廷: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美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外国美术研究室主任。
张子康: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新绎美术馆馆长。曾任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王春辰:著名策展人、批评家,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美院美术馆当代艺术批评与策展研究中心主任。
杨卫: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现当代艺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秘书长。
邵亦杨: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人文学院副院长。
马驰:天津美术馆馆长,天津博物馆副馆长,天津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于洋: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科研处处长,著名策展人。
鲁明军: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青年研究员,著名策展人。
胡斌:广州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鲍栋:中国新一代活跃的艺术评论家与策展人,“北京当代”艺术博览会创办人及艺术总监。
朱小钧: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硕士生导师。他在中国水墨领域有丰富的策展经验,曾在多个国家策划过与水墨相关的大展。
尤洋:北京民营X美术馆馆长,原尤伦斯美术馆副馆长。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项目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学员30名。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录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学员需保证先前未参加过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立项的同类人才培训项目,集中培训期间能够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二)录取方式: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择优录取,并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报备。录取名单将在2024年6月中下旬通过天津美术学院官网、天津美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授权媒体公布。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天津美术学院官网、天津美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授权媒体所发布的招生通知,下载并填写《学员报名表》。
请报名学员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版打包压缩,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779741967@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请统一命名为“姓名+人才培训报名”。
1.《新时代“中国策展理论研究”人才培训》项目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学员简历表》),请单位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职证明(允许脱产学习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两面内容印在一张纸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4.个人相关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获奖证明、研究论文或课题证明等材料。
(第1、2项书面盖章材料原件和第3项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三张在报到时提交。)
(三)报名联系电话:
刘女士 15235795784
(四)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五)报名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天津美术学院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请关注天津美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天津美术学院官网,以便查收重要讯息。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执行单位所有。
(六)报到方式:
具体事宜,录取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