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教授
世界舞蹈联合会WDC国际级评审、国际级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与旅游部CDC社会艺术教育等级认证考官,高级教学人才;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一级健美操裁判、国家一级田径裁判、国家一级啦啦操教练员、国家二级艺术体操裁判;全国艺术院校联盟委员会高级评审、高级教师;中国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高级教师、高级评审。
天津市"131"工程二层次人才;天津市教委先进教师;天津美术学院突出成就奖;天津美术学院感动天美人物;天津美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天津美术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天津美术学院教工先锋岗等。
教学工作:
2012年10月获天津市高校体育教师青年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2005年至今指导学生在国际级、国家级、市级体育艺术类赛事中累计获得特等奖、冠军23项,特殊奖项9项;累计获国家级、市级优秀教练员奖14次;指导学生在国家级、市级赛事中累计获优秀运动员和道德风尚个人奖10余人次。其中,在2016年指导天津美术学院代表队在亚洲体操盛会国际赛事中荣获大学组第一名(特等奖),同时被赛事组委会选派代表中国参加了亚洲GALA盛典的展演。
科学研究:
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科研项目14项。发表学术论文29篇(其中核心论文14篇);主编或参编撰写著作和教材7部。
其他方面:
在专业赛事活动中,2006年至今,先后受聘承担国际级、国家级、市级等多项大型比赛中的裁判工作50余次,累计获得国家级、市级优秀裁判员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11次。其中2012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裁判并获得优秀裁判员荣誉;2014年担任天津市第十三届全运会裁判员代表并获得优秀裁判员荣誉。2019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裁判员期间荣获优秀裁判员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两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