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及标准:
1、除军事训练、军事理论之外的必修课:在校期间未发生过学籍异动的本科生以各专业方向培养计划及实际开设课程为审核依据,毕业资格审核除思政实践课之外以学生相应课程成绩是否全部达到或者超过60分作为修读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相应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的审核标准;思政实践课以是否取得2学分作为修读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相应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的审核标准。入学年级早于2019级的本科生无需修读思政实践课。
在校期间发生过学籍异动的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以在学期间所在年级专业方向培养计划及实际开设课程为审核依据,以学生相应课程成绩是否全部达到或者超过60分作为修读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相应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的审核标准。
2、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毕业资格审核所有本科毕业生均以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作为审核依据,随2019级及以后年级参加军事训练、学习军事理论课的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以是否取得4学分作为学生修读完相应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的审核标准,早于2019级参加军事训练、学习军事理论课的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以是否取得2学分作为学生修读完相应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的审核标准。
3、选修课:毕业资格审核所有本科毕业生均以我校开设的选修课作为审核依据,非雕塑专业的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以是否取得总计32学分、文化类选修课是否取得总计2学分作为学生修读完相应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的审核标准;雕塑专业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以是否取得总计44学分、文化类选修课是否取得总计2学分作为学生修读完相应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的审核标准。
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依据及标准,包含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及标准1-3条全部内容,并且依据上述文件规定,还包括如下情况不授予学位,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中一并予以考虑:
1、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表现不良者;
2、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二次及二次以上者;
3、毕业创作(设计)、毕业论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4、在毕业创作(设计)、毕业论文方面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者;
5、学生按教学计划已完成全部学业,但必修课、限选课重考、重修课程(含公共课重考、重修及专业课因后补作业获得成绩)累计学分达8学分及以上者(体育、任选课重修不计入累计学分)。